关于党建评估预检查的通知
[ 发布日期:2012-05-02  ]

各分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各相关职能部门:

按照《中共中国石油大学(北京)委员会迎接<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>集中检查工作方案》(中石大京党〔201217号),我校将在五月中旬开展党建评估预检查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

2012521(周一)、22日(周二)

二、检查时间安排

时间

单位

地点

521

8:00-8:30

党委办公室

第三会议室

8:30-9:00

组织部

第三会议室

9:00-9:30

宣传部

第三会议室

9:30-10:00

学工部

第三会议室

10:00-10:30

保卫部

第三会议室

10:30-11:00

统战部、机关党总支

第三会议室

11:00-12:00

理学院

基础楼101

14:00-14:30

图书馆

图书馆五层会议室

14:30-15:00

校医院

校医院四楼会议室

15:00-15:30

体育教学部

体育教学部会议室

15:30-16:00

继续教育学院

二教409

16:00-16:30

后勤

后勤楼二层会议室

16:30-17:00

校办企业总公司

校企二层会议室

17:00-17:30

提高采收率研究院

化工大学科技楼四楼北侧417

17:30-18:00

成人、远程教育学院

科技园远程楼一层会议室

522

8:00-9:00

地学院

地质楼1103

9:00-10:00

商学院

地质楼721

10:00-11:00

信息学院

地质楼523

11:00-12:00

石工学院

中油大厦北808

14:00-15:00

外语学院

中油大厦北403

15:00-16:00

机械学院

中油大厦南728

16:00-17:00

人文学院

中油大厦南427

17:00-18:00

化工学院

化工楼B307

三、需要提供的材料

1.自查报告。各院级党组织要全面总结2008年以来本单位贯彻落实《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》的情况,重点检查决策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、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(包括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党支部定级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)、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和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等专项工作情况。

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2007年《基本标准》达标检查验收专家组意见的改进情况,对照《基本标准》进行自查。自查报告应从思想认识、工作思路、具体措施、工作成效、基本经验、存在问题、拟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总结。

2.特色报告。特色工作报告重点总结落实《基本标准》某个指标或测评点的创新性做法及取得的成效。

3.学院材料目录。

4.盒内材料目录。

请于517日(周四)前将以上四项材料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。

四、检查工作主要程序

1.本单位(部门)负责同志结合本单位自评报告和特色工作报告进行汇报。职能部门汇报时间为10分钟,分党委(党总支)汇报时间为20分钟,直属党支部汇报时间为10分钟。

2.检查组根据学校提供的检查目录进行检查。

3.检查组反馈检查意见,提出整改要求。

 

 

党委组织部

201252

版权所有:中国石油大学(北京)党委组织部 留言信箱:zuzhibu@dgqinyehang.com